现在我们的软件中一个科目勾选核算数量后只能在一张凭证中做出一个科目或品种核算的数量和单价,那如果一张凭证中有两个科目需要核算详细的数量和单价就必须另做一张凭证,我们是否可以做到勾选科目的核算数量后直接把数量跟单价在凭证中的科目后面显示出来。
已经OK:
这个功能一直都存在的,会计凭证可以存在多条数量和单价的分录。
当你当前所在的分录变化时候,数量和单价会随着分录的变化而变化。